索引號: | 014225972/2022-01699 | 分類: | 綜合政務\其他 通知 | ||
發布機構: | 市政府 | 文號: | 皋政發〔2022〕14號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2-05-02 | 發布日期: | 2022-05-16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名稱: | 市政府關于賦予長江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權限的通知 |
市政府關于賦予長江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權限的通知
各鎮(區、街道)人民政府(管委會、辦事處),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:
為持續推進我市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,切實提高執法效率和服務質量,結合我市實際,經討論決定,將涉及長江鎮區域范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審批權限,確認由長江鎮人民政府行使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行政職權事項
事項名稱: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。
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》第十條、第十五條;《工業節能管理辦法》(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3號) 第十三條;《江蘇省節約能源條例》第十五條;《省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(蘇政發〔2016〕117號) 第1項;《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》(蘇發改規發〔2017〕1號)。
具體辦理權限:5000噸標準煤以下非高能耗項目
二、行政職權下放及運作時間
自2022年4月10日賦予長江鎮行使市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(5000噸標準煤以下非高能耗項目)節能審查審批權限。
三、相關工作要求
市行政審批局、發改委加強指導,按照《市政府關于賦予長江鎮部分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》(皋政發〔2012〕173號)規定的運作模式運行,并嚴格執行相關工作制度。
如皋市人民政府
2022年4月18日